瀛通通讯: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作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提供的担保均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永 马传刚 刘碧龙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