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通通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萧锦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萧锦明先生于2023年1月4日披露了权益变动1%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2),萧锦明先生该次减持计划已于2023年4月21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截至2024年9月30日,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瀛通转债”转股,导致萧锦明先生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萧锦明 | ||||||
住所 |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12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 | ||||||
股票简称 | 瀛通通讯 | 股票代码 | 002861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 | 变动方式 | 变动时间 | 减少数量(万股) | 减少比例 |
A股 | 竞价交易减持 | 2022年12月30日 至2023年4月21日 | 146.91 | 0.94% | ||||
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 2022年12月30日2024年9月30日 | -- | 0.10% | |||||
合 计 | 146.91 | 1.04% | ||||||
注: (1)萧锦明先生在2023年4月2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2)2022年12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了0.10%; (3)本次变动前的总股本为2022年12月30日的总股本155,550,619股; (4)本次变动后的总股本为2024年9月30日的总股本157,216,391股。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496.58 | 9.62 | 1,349.67 | 8.5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96.58 | 9.62 | 1,349.67 | 8.5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1、萧锦明先生未做出关于股份变动的相关承诺。 2、萧锦明先生于2022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截至2023年4月21日,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