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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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股东蔡俊淞先生于2023年5月4日与王盛忠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蔡俊淞先生拟将其持有的6,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协议转让给王盛忠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蔡俊淞)》等相关公告。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3年5月25日,公司收到蔡俊淞先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宜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3年5月24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后,交易双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蔡俊淞 | 15,001,200 | 12.50% | 9,001,200 | 7.50% |
王盛忠 | 0 | 0.00% | 6,000,000 | 5.00%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王盛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成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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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