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实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绿能”)及下属公司(下属公司包括现有及后续新设的下属公司,下同)拟与关联方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隆光电”)发生采购光伏组件等产品、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结合日常经营情况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预计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为促成超隆光电与目标客户达成合作协议、订立合同等事项,公司拟向超隆光电提供居间服务并收取居间费用,预计增加与关联方超隆光电居间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以上额度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之日内有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侯安成先生已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超隆光电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居间服务 | 超隆光电 | 向超隆光电提供居间服务 | 市场价格及双方协商 | 1,000 | 0 | 0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实际 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超隆光电 | 采购其产品、商品等 | 681.39 | 5,000 | 100 | -86.37 |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1MA2WX04X5G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纬一路898号(一照多址)法定代表人:孙平珠注册资本:7499.625万人民币成立时间:2021年04月02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智能输
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气设备修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池销售;电池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比例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3.3300% |
天长市共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长市共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4.4922% |
深圳市吉星昭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吉星昭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4175% |
天长市佳禾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长市佳禾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9.1838% |
江阴卓盛纺织有限公司
江阴卓盛纺织有限公司 | 6.5300% |
陈伟
陈伟 | 5.7130% |
天长市共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3335% |
合计
合计 | 100.0000% |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超隆光电总资产为111,076.74万元,净资产11,747.1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965.09万元,净利润2,058.8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超隆光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超隆光电33.33%的股权,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且公司监事侯安成先生担任超隆光电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超隆光电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超隆光电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居间服务,且关联方超隆光电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超隆光电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新增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将参考市场价格,且为双方可接受的公允价格,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协议按双方实际交易内容来协商确定后签署。
四、新增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为促成超隆光电与目标客户达成合作协议、订立合同等事项,公司拟向超隆光电提供居间服务并收取居间服务费用等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及市场竞争力,具备提供居间服务的能力,超隆光电是作为太阳能光伏组件生产方,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各方的优势资源,发挥协同效应,具备商业合理性。
(二)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超隆光电作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可减少沟通成本,提升协作效率,实现合作共赢。
(三)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依据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公平、友好、自主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公允、合理。同时,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公平、友好、自主协商确定,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