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蔡锦贤女士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蔡锦贤 | 是 | 2,655,100 | 99.998% | 2.21% | 2023年10月27日 | 2024年8月21日 | 广东澄海潮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 | 2,655,100 | 99.998% | 2.21% | - | -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蔡锦贤女士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 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蔡锦贤 | 是 | 2,655,100 | 99.998% | 2.21% | 否 | 否 | 2024年8月22日 | 至质押登记解除之日 | 广东澄海潮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流动资金 |
合计 | - | 2,655,100 | 99.998% | 2.21% | - | - | - |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蔡俊权
蔡俊权 | 39,763,889 | 33.14% | 24,200,000 | 60.859% | 20.17% | 24,200,000 | 100.00% | 5,622,917 | 36.13% |
蔡俊淞
蔡俊淞 | 9,001,200 | 7.50% | 8,800,000 | 97.765% | 7.33% | 0 | 0.00% | 0 | 0.00% |
蔡锦贤
蔡锦贤 | 2,655,150 | 2.21% | 2,655,100 | 99.998% | 2.21% | 0 | 0.00% | 0 | 0.00% |
合计
合计 | 51,420,239 | 42.85% | 35,655,100 | 69.341% | 29.71% | 24,200,000 | 67.87% | 5,622,917 | 35.67% |
注:(1)蔡俊权先生为公司董事,受高管锁定股限制。上表“限售股”、“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冻结数量为0;(2)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还款资金来源及资金偿付能力:
蔡俊权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质押股份数量为6,50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的16.3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2%,对应融资余额为2,700万元;蔡俊权先生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7,70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的44.5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75%,对应融资余额为9,800万元。蔡俊淞先生不存在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蔡俊淞先生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80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的97.7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33%,对应融资余额为4,900万元。蔡锦贤女士不存在未来半年内及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资信情况良好,未来上述股票质押期限届满,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包括不限于经营所得、银行授信以及质押置换等。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股票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会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蔡锦贤女士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四)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