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飞凯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议案,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条件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方案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的《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经审阅《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编制的《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背景、项目的可行性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性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发行进行全面了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战略目标,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利于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发行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八、《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措施切实可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十、《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决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专款专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庆华、童水光、刘玉龙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