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飞凯达: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5-23  今飞凯达(002863)公司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凯达”或“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今飞凯达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同意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7 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数99,771,02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8,809,319.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9,876,788.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26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3]1044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由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低碳化高性能铝合金挤压型材建设项目63,686.8540,988.68
1.1年产8万吨低碳铝合金棒建设项目13,201.808,770.00
1.2年产5万吨新能源汽车用低碳铝型材及制品技改项目34,488.7220,018.68
1.3年产5万吨低碳工业铝材及制品技改项目(一期项目)15,996.3312,200.00
2偿还银行贷款9,999.009,999.00
合计73,685.8550,987.68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浙江今飞摩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摩轮”)作为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新能源汽车用低碳铝型材及制品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该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今飞摩轮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情况

(一)浙江今飞摩轮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2月8日

2、注册地点: 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金义东快速路1号

3、法定代表人:葛炳灶

4、注册资本:12,500万人民币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助动车制造;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8,797.6167,565.10
负债总额44,465.1643,040.75
净资产24,332.4524,524.34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03,199.9922,125.63
净利润3,095.77191.89

五、本次提供借款事项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及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今飞凯达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今飞凯达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德利 张士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