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8日以指派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上午10:00在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结合召开的方式进行。
3.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庆水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通过,并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的批复。为确保本次发行顺利进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将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