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30  盘龙药业(002864)公司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晓妮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

赵晓妮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赵晓妮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9-83338888-8832

传真:029-83592658

联系电子邮箱:1970wujie@163.com

通讯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

附件:个人简历赵晓妮女士,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诺基亚西门子区域办事处行政主任,中航证券西安营业部客户经理、投教基地负责人,达刚控股集团投关经理。现就职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赵晓妮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持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上市公司证代分级中级、高级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晓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