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和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龙药业”或“公司”)的实际情况,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于2023年12月19日对盘龙药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下:
一、本次培训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泰证券
(二)保荐代表人:郭强、杨圣志
(三)培训时间:2023年12月19日
(四)培训对象:盘龙药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人员。
二、本次培训内容
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授课的方式对上述培训对象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全面注册制下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等,重点对深交所规范运作中的重大事项管理进行了培训(包括募集资金管理、董监高及主要股东减持规则、承诺及履行等)。具体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展开了详细的解读,并结合案例对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深度阐释。
三、培训成果
本次培训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通过本次培训,加深了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的理解,提醒了相关人员对重点事项的履职关注,增强了公司及上述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达到了预期培训目标。(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 强 | 杨圣志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