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书相关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361001569
发证时间:2023年11月29日
有 效 期: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到税务主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的相关事宜。
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本次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在证书有效期内上述税收优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