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864证券简称:盘龙药业公告编号:2026-045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70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352,74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999,974.60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软件园支行账号为103307746042的银行账户139,085,300.00元;开立在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账号为382011580000047922的银行账户114,000,000.00元;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账号为129907180410960的银行账户44,168,675.18元;共汇入人民币297,253,975.18元(已扣除承销商承销费用人民币4,745,999.42元,不含税费用合计人民币4,477,357.94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686,324.4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36,292.23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23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2026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1,542,423.54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06,266,030.04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92,549,411.43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的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30,200.00 |
| 减:券商承销费、保荐费 | 474.60 |
| 2023年9月27日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29,725.40 |
| 减: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 | 241.77 |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10,509.46 |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778.25 |
|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 0.10 |
| 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9,338.89 |
|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 398.02 |
| 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9,254.94 |
|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254.94 |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3年
10月19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2026年6月30日,招商银行西安曲江支行、中国银行西安软件园支行2个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开户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备注 |
| 中国银行西安软件园支行(注2) | 募集资金专户 | 103307746042 | 注销 | 用于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西安银行向阳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382011580000047922 | 92,549,411.43 | 用于高壁垒透皮给药系统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 招商银行西安曲江支行(注1) | 募集资金专户 | 129907180410960 | 注销 |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合计 | 92,549,411.43 |
注1: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129907180410960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办理注销手续。
注2:用于“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103307746042中的募集资金,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变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公司一般银行存款账户,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6,266,030.0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92,549,411.43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3,979,149.24元)。
具体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主要用于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的建筑工程费用、产品研发费用、购置生产设备及设备安装调试费用等。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建设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已于2025年9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转固,能够满足当前已备案品种的生产需求。
鉴于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了预期建设目标,公司将“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督导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单位: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94,836,292.23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542,423.54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9,497,997.8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6,266,030.04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9,497,997.84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6.79%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是 | 139,085,300.00 | 89,587,302.16 | 0.00 | 89,587,302.16 | 100.00 | 2025年9月 | 暂未产生效益 | 不适用 | 是 |
| 补充流动资金(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49,497,997.84 | 51,542,423.54 | 51,542,423.54 | 104.1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高壁垒透皮给药系统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114,000,000.00 | 114,000,000.00 | 0.00 | 23,289,800.00 | 20.43 | 自项目启动之日起84个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1,750,992.23 | 41,750,992.23 | 0.00 | 41,846,504.34 | 100.2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4,836,292.23 | 294,836,292.23 | 51,542,423.54 | 206,266,030.04 | 69.96 | ||
| 合计 | 294,836,292.23 | 294,836,292.23 | 51,542,423.54 | 206,266,030.04 | 69.96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本期末,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入金额为29,483.63万元,公司已累计投入金额20,626.60万元,累计投入进度69.96%。“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的专户余额为准。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督导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高壁垒透皮给药系统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正在实施中,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主要用于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的建筑工程费用、产品研发费用、购置生产设备及设备安装调试费用等。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建设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已于2025年9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转固,能够满足当前已备案品种的生产需求。鉴于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了预期建设目标,公司将“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的专户余额为准。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督导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未发生变更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未发生调整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3年9月27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7,782,500.0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08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3年12月置换先期投入7,782,500.00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23年12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
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系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附表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单位:元
| 改变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补充流动资金(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9,497,997.84 | 51,542,423.54 | 51,542,423.54 | 104.1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49,497,997.84 | 51,542,423.54 | 51,542,423.54 | 104.13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主要用于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的建筑工程费用、产品研发费用、购置生产设备及设备安装调试费用等。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建设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已于2025年9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转固,能够满足当前已备案品种的生产需求。鉴于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了预期建设目标,公司将“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的专户余额为准。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督导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30日、2026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系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