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31  钧达股份(002865)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会计核算能够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比较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将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总资产、总负债同比减少,但不会对比较期间的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会导致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赵 航 _____________________

沈文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杨友隽 _____________________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