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监事共3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玉瑶女士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海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对海南证监局责令整改措施中需要整改的事项逐一进行了整改,形成的整改报告如实反映了整改工作内容,整改措施切实可行,整改结果符合要求。监事会同意该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