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饶展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钧达股份 | |
股票代码: | 002865.SZ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
住所: | 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 |
通讯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 |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 被动稀释(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钧达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钧达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钧达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钧达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饶展宏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饶展宏 | 指 | 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上饶展宏 | 指 | 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杨氏投资 | 指 | 海南杨氏家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证监会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出资总额 | 5,795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郑洪伟 |
主要经营场所 | 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100MA398L9E38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成立日期 | 2020-06-12 |
合伙期限 | 2020-06-12至无固定期限 |
通讯方式 | 0793-8876130 |
2、合伙人基本情况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郑洪伟 | 普通合伙人 | 1,500 | 25.88% |
2 | 周小辉 | 有限合伙人 | 1,298 | 22.40% |
3 | 张满良 | 有限合伙人 | 650 | 11.22% |
4 | 黄发连 | 有限合伙人 | 420 | 7.25% |
5 | 陈平仙 | 有限合伙人 | 320 | 5.52% |
6 | 李劲松 | 有限合伙人 | 220 | 3.80% |
7 | 付少剑 | 有限合伙人 | 220 | 3.80% |
8 | 郑共智 | 有限合伙人 | 220 | 3.80% |
9 | 洪清平 | 有限合伙人 | 180 | 3.11% |
10 | 赵春花 | 有限合伙人 | 150 | 2.59% |
11 | 钱胜 | 有限合伙人 | 120 | 2.07% |
12 | 罗贤峰 | 有限合伙人 | 120 | 2.07% |
13 | 郑雪丽 | 有限合伙人 | 120 | 2.07% |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4 | 郑虹 | 有限合伙人 | 100 | 1.73% |
15 | 王倩晖 | 有限合伙人 | 80 | 1.38% |
16 | 刘刚刚 | 有限合伙人 | 77 | 1.33% |
合计 | 5,795 | 100.00% |
3、上饶展宏的主要负责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姓名 | 曾用名 | 性别 |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郑洪伟 | 无 | 男 | 上饶展宏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 中国 | 上饶 | 否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被动稀释:因钧达股份可转债转股、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2021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上饶展宏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次权益变动以外,在未来12个月内尚无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具体计划。
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如需)。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7月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杨氏投资持有的公司6,627,4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成为公司持股比例达到5%的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无限售流通股9,265,625股股份(钧达股份于2023年4月17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其中每10股派送红股3.980785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0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公司可转债“钧达转债”(债券代码:128050)于2022年1月27日转股完成后致使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1,524,273股。上饶展宏持股数量不变,因总股本变化,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钧达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2、利润分配派送红股持股比例不变: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42,207,37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971178元(含税),每10股派送红股3.980785股。2023年4月17日权益变动事项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8,817,070股,上饶展宏持股比例不变。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根据《关于同意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89号),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增发股份27,760,00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6,577,070股。上饶展宏持股数量不变,因总股本变化,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的《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4、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期权行权被动稀释:2021年9月12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3月22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年6月19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年7月19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上饶展宏持股数量不变,因总股本变化,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2023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1)、2023年6月20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2023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综上所述,因钧达股份可转债转股、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2021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由5%被动稀释至4.0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郑洪伟
2024年1月24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海南省海口市 |
股票简称 | 钧达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865.SZ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上市公司股本增加导致的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6,627,400股 持股比例: 5.00% (占2021年7月16日总股本比例)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9,265,625 股 变动比例: 4.07% (占本报告书签署日总股本比例) 变动比例:减少0.93%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方式: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2024年1月24日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不适用 ? 注:本次权益变动系被动稀释,不涉及资金来源。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郑洪伟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