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全体监事积极参加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有效行使了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8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届次 | 召开日期 | 召开方式 | 审议事项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通讯表决 | 1.《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的议案》 5.《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 2023年2月2日 | 通讯表决 | 1.《关于向2023年股票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会议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年2月6日 | 通讯表决 | 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年2月23日 | 通讯表决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更新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预案(更新稿)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更新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年3月2日 | 通讯表决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年3月16日 | 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 |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3年3月22日 | 通讯表决 | 1.《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3年4月24日 | 通讯表决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监 | 2023年5月23日 | 通讯表决 | 1.《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3.《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4.《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批)的议案》 5.《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3年6月8日 | 通讯表决 |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3年6月12日 | 通讯表决 | 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 | 2023年6月19日 | 通讯表决 | 1.《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3.《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次会议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3年7月19日 | 通讯表决 | 1.《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更新稿)》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3年8月29日 | 通讯表决 |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通讯表决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第四 | 2023年10月13日 | 通讯表决 | 1.《关于向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 | 通讯表决 | 1.《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通讯表决 | 1.《关于对海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公司治理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法规和制度,并遵循《证券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
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合法。监事会在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时,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亦未发现任何损害股东权益的问题。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有序,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公司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违规、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担保诉讼事项;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股东大会召开、召集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