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9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小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制定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合理规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把控市场风险,增强经营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或等值其他货币的保证金额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持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4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合理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且公司已制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业务风险整体可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