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孙公 司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捷泰”)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滁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 为人民币113,000 万元;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滁州捷泰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 分行及下属分支机构申请单一资产池一般风险敞口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8,000 万元。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 为准。
公司于2025 年12 月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 年12 月24 日 召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 年度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申请金融机 构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40 亿元。本次 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资公司提供担保,在审议批准的额度 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 年12 月14 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文山路18 号
4、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满良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货物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财务数据: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34,356.11 万元, 总负债为642,159.87 万元,净资产为192,196.23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507,643.50 万元,营业利润为-44,821.99 万元,净利润为-39,441.76 万元。(以上 数据经审计,为合并报表口径)
8、与公司的关系
滁州捷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即 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9、滁州捷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滁州捷泰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债务人: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额度有效期:2026 年7 月9 日至2029 年7 月9 日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务的发生日必须在保证额度 有效期内,每笔债务到期日可以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即不论债务人单 笔债务的到期日是否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保证人对被保证的债权都应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单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13,000 万元
保证范围:在上述最高本金限额内的本金余额及全部本金余额相应的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二)公司为滁州捷泰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及下属分支机构申 请单一资产池一般风险敞口额度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债务人: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一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6 年7 月2 日至2029 年7 月2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 旧日、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 权
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8,000 万元
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 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 费用之和
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下属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 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最高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808,76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20.98%,公司及下属公 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担保涉及诉讼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