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87号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签订钠离子电池产品订单的公告》称,你公司进入某全球知名的汽车制造商客户A的供应链体系,并获得钠离子电池产品业务订单,订单数量及金额较小,暂未对你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请补充披露具体的订单数量、订单金额、订单金额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2.请说明你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对日常经营合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标准和范围等事项作出的具体规定。请核查后说明最近三年你公司自愿披露日常经营合同的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内容、订单金额占比及对你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说明你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是否保持了持续性和一致性,披露内容是
否审慎、客观,是否进行了选择性披露。
3.请说明你公司钠离子电池产品业务的人员配备、相应资质、资金来源及可行性论证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审慎评估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4.你公司最近一期投资者调研纪要为2023年4月12日,有投资者在互动易提及“流传的6.1调研纪要”,问及该调研纪要与你公司披露的信息存在较大差异。请核查说明“流传的6.1调研纪要”的真实性,你公司最近3个月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互动易回复的情况,是否存在选择性披露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作出夸大性宣传等及其他违反信息披露公平原则的情形,是否存在迎合市场热点影响公司股价的情形。
5.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1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3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6.请说明你公司披露钠离子电池产品订单,是否存在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迎合市场热点炒作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并请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交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7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