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艺科技: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并在同日披露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分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传艺科技2023第2号)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东证〔2023〕859号),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2023 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3〕692号)。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