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艺科技: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东莞美泰电子有限公司 |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徐向阳、胡菲、王礼超 |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020301号 |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 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0,060.00万元 |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备注 | 是否计提减值 | 备注 | 减值依据 | 备注 |
东莞美泰电子有限公司 | 其他减值迹象 | 是 | 专项评估报告 | |||
东莞市崇康电子有限公司 | 其他减值迹象 | 根据管理层的运营计划,公司已停止营,长期资产已进行处置,原资产组已不存在 | 是 | 其他 | 资产组已经处置 |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金额 | 商誉分摊方法 | 分摊商誉原值 |
东莞美泰电子有限公司 | 组成资产组的长期资产、营运资金(不含溢余资产、有息负债 | 以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 100,688,906.96 | 不存在和其他资产组需要分摊的情况 | 55,753,290.33 |
东莞市崇康电子有限公司 | 组成资产组的长期资产、营运资金(不含溢余资 | 以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 | 不存在和其他资产组需要分摊的情况 | 43,901,412.69 |
产、有息负债 | 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1)东莞市崇康电子有限公司
根据管理层的运营计划,东莞市崇康电子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长期资产已进行处置,原资产组已不存在,已将其 商誉全额计提减值,累计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43,901,412.69 元
(2)东莞美泰电子有限公司
1.企业持续经营假设:产权持有人的生产经营业务可以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见的经营期内,其经营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评估假设资产组能够按照东莞美泰管理层预计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
3.本次评估假设资产组业务经营所涉及的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4.资产组经营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汇率、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5.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6.假设东莞美泰的技术队伍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会发生重大的核心专业人员流失问题。
7.假设产权持有人完全遵守国家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8.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9.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产权持有人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10.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产权持有人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11.假设未来企业保持现有的信用政策不变,不会遇到重大的款项回收问题。
12.假设东莞美泰的营运收支及评估对象所包含的资产的购置价格与当地评估基准日的货币购买力相适应。
13.假设资产组的现金流入均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流出,营运资金期初流入。
14.假设预测期内公司业务结构,资金使用结构和业务开展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15.产权持有人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持续享有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及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16.假设产权持有人经营场地租用到期后可以在同等市场条件下续租,不因办公经营场所变化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17.产权持有人的研发力量保持稳定,并不断加强研发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
18.假设产权持有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19.评估范围以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
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全部商誉账面价值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内其他资产账面价值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东莞美泰电子有限公司 | 55,753,290.33 | 55,753,290.33 | 100,688,906.96 | 156,442,197.29 | |
东莞市崇康电子有限公司 | 43,901,412.69 | 43,901,412.69 | 43,901,412.69 |
3、可收回金额
(1)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适用 ?不适用
(2)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预测期间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预测期利润率 | 预测期净利润 | 稳定期间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稳定期利润率 | 稳定期净利润 | 折现率 |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 |
东莞美泰电子有限公司 | 2025年-2029年 | 4.89%、 5.75%、 5.34%、 5.36%、 4.98% | 0.56%、 2.54%、 3.02%、 3.18%、 3.03% | 2,241,061.3、 10,737,922.4、 13,433,024.51、 14,911,802.37、 14,911,491.77 | 2029年以后 | 0 | 2.97% | 14,599,869.65 | 13.24% | 100,600,000.00 |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预测期利润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预测期净利润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稳定期利润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稳定期净利润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折现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整体商誉减值准备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 | 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度商誉减值损失 |
东莞美泰电子有限公司 | 156,442,197.29 | 100,600,000.00 | 55,753,290.33 | 55,753,290.33 | 49,749,506.58 | 6,003,783.75 |
东莞市崇康电子有限公司 | 43,901,412.69 | 0.00 | 43,901,412.69 | 43,901,412.69 | 43,901,412.69 | 0.00 |
六、未实现盈利预测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标的名称 | 对应资产组 | 商誉原值 | 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 | 是否存在业绩承诺 | 是否完成业绩承诺 | 备注 |
东莞美泰电子有限公司 | 东莞美泰电子有限公司 | 55,753,290.33 | 55,753,290.33 | 6,003,783.75 | 否 | ||
东莞市崇康电子有限公司 | 东莞市崇康电子有限公司 | 43,901,412.69 | 43,901,412.69 | 0.00 | 否 |
七、年度业绩曾下滑50%以上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标的名称 | 对应资产组 | 商誉原值 | 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 | 首次下滑50%以上的年度 | 下滑趋势是否扭转 | 备注 |
东莞美泰电子有限公司 | 东莞美泰电子有限公司 | 55,753,290.33 | 55,753,290.33 | 6,003,783.75 | 2021 年 | 否 | |
东莞市崇康电子有限公司 | 东莞市崇康电子有限公司 | 43,901,412.69 | 43,901,412.69 | 0.00 | 2019 年 | 否 |
八、未入账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邹伟民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