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艺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通知: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5 月30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06 月16 日(星期二)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06 月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6 月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6 月16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股权登记日:2026 年06 月09 日(星期二)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 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会议室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伟民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8 人,代表股份152,403,09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2.63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140,753,48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8.61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5 人,代表股份11,649,6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023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5 人,代表股份11,649,60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5 人,代表股份11,649,60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0237%。
公司的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的方式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的方式列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151,547,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87%; 反对808,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4%;弃权 4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09%。
同意10,794,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565%;反对808,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9392%;弃权4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3%。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151,547,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84%; 反对809,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3%;弃权4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2%。
同意10,793,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531%;反对809,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12%;弃权4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7%。
2.02、《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同意151,537,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0%; 反对809,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3%;弃权5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67%。
同意10,783,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690%;反对809,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12%;弃权5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8%。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151,537,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0%; 反对78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9%;弃权77,88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11%。
同意10,783,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690%;反对78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25%;弃权77,88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6%。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151,537,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0%;
反对806,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3%;弃权5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87%。
同意10,783,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690%;反对806,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46%;弃权5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5%。
2.05、《发行数量》;
同意151,537,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0%; 反对809,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3%;弃权5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67%。
同意10,783,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690%;反对809,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12%;弃权5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8%。
2.06、《限售期》;
同意151,533,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3%; 反对813,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0%;弃权5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67%。
同意10,779,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338%;反对813,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64%;弃权5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8%。
2.07、《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151,536,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4%; 反对801,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8%;弃权6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27%。
同意10,783,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621%;反对801,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91%;弃权6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8%。
2.08、《上市地点》;
同意151,537,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0%; 反对800,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2%;弃权6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28%。
同意10,783,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690%;反对800,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05%;弃权6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5%。
2.0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同意151,538,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7%; 反对807,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0%;弃权5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73%。
同意10,785,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784%;反对807,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32%;弃权5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4%。
2.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同意151,536,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6%; 反对808,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7%;弃权57,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77%。
同意10,783,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642%;反对808,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26%;弃权57,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1%。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151,538,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8%; 反对808,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7%;弃权5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65%。
同意10,785,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801%;反对808,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26%;弃权5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3%。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151,538,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8%; 反对809,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3%;弃权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58%。
同意10,785,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801%;反对809,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12%;弃权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7%。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151,538,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8%; 反对809,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3%;弃权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58%。
同意10,785,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801%;反对809,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12%;弃权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7%。
6、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151,537,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2%; 反对810,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5%;弃权5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63%。
同意10,784,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715%;反对810,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38%;弃权5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151,537,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8%; 反对809,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1%;弃权5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71%。
同意10,783,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664%;反对809,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86%;弃权5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151,570,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6%; 反对776,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8%;弃权5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67%。
同意10,81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514%;反对776,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88%;弃权5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设立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议案》;
同意151,538,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8%; 反对809,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3%;弃权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58%。
同意10,785,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801%;反对809,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12%;弃权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7%。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51,546,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78%; 反对809,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3%;弃权4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9%。
同意10,792,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453%;反对809,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03%;弃权4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传 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