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作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核相关材料,现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各项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陈绍祥 沈海鹏
葛定昆 衣龙新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