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时间过半的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
时间过半的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23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监事冯真武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9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1%)。
高级管理人员李俊辉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5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3%)。
高级管理人员黄辉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9,2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真武、李俊辉、黄辉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5月4日,冯真武、李俊辉、黄辉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冯真武
冯真武 | 集中竞价 | 2023.2.2-2023.5.4 | 60.03 | 15,900 | 0.010 |
李俊辉
李俊辉 | 集中竞价 | 2023.2.2-2023.5.4 | 59.12 | 15,500 | 0.010 |
黄辉
黄辉 | 集中竞价 | 2023.2.2-2023.5.4 | 0 | 0 | 0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 减持后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冯真武
冯真武 | 合计持有股份 | 131,625 | 0.085 | 115,725 | 0.07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906 | 0.021 | 17,006 | 0.01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 | 98,719 | 0.064 | 98,719 | 0.064 |
李俊辉
李俊辉 | 合计持有股份 | 142,155 | 0.091 | 126,655 | 0.08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5,530 | 0.023 | 20,030 | 0.01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 | 106,625 | 0.069 | 106,625 | 0.069 | |
黄辉 | 合计持有股份 | 236,920 | 0.152 | 236,920 | 0.15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9,230 | 0.038 | 59,230 | 0.03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 | 177,690 | 0.114 | 177,690 | 0.114 |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减持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