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8 |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 公告编号:2023-095 |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的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23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公司监事冯真武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9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2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俊辉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5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辉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9,2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8%)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鲍忠寿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9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1%)。
近日,公司收到冯真武、李俊辉、黄辉、鲍忠寿《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真武、李俊辉、黄辉、鲍忠寿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冯真武、李俊辉、黄辉、鲍忠寿出具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间接持有的股份以及该部分股份在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增加的股份,并于2022年2月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直接持有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真武、李俊辉、黄辉、鲍忠寿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冯真武
冯真武 | 集中竞价 | 2023.2.9 | 60.00-60.10 | 60.03 | 15900 | 0.010 |
李俊辉
李俊辉 | 集中竞价 | 2023.2.8 | 59.12-59.12 | 59.12 | 15500 | 0.010 |
鲍忠寿
鲍忠寿 | 集中竞价 | 2023.2.8- 2023.2.20 | 50.10-58.41 | 55.15 | 22200 | 0.014 |
黄辉
黄辉 | 未减持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 减持后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冯真武
冯真武 | 合计持有股份 | 131625 | 0.085 | 115725 | 0.07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906 | 0.021 | 17006 | 0.01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 | 98719 | 0.064 | 98719 | 0.064 |
李俊辉 | 合计持有股份 | 142155 | 0.092 | 126655 | 0.08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5530 | 0.023 | 20030 | 0.01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 | 106625 | 0.069 | 106625 | 0.069 | |
鲍忠寿 | 合计持有股份 | 131625 | 0.085 | 109425 | 0.07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906 | 0.021 | 10706 | 0.00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 | 98719 | 0.064 | 98719 | 0.064 | |
黄辉 | 合计持有股份 | 236920 | 0.152 | 236920 | 0.15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9230 | 0.038 | 59230 | 0.03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 | 177690 | 0.114 | 177690 | 0.114 |
注:黄辉未减持。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上述减持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冯真武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2.李俊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3.黄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4.鲍忠寿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