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8 |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 公告编号:2024-002 |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01月05日15: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30)。
2、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1月05日(星期五)15: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01月0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1月0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1月0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赖潭平先生
7、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96,156,4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8704%。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38,092,2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5099%。
2、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8,064,1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36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9,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54%。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9,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5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6,156,4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本提案为普通决议提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提案2.00《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1,766,5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本提案为普通决议提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提案关联股东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上饶市长鑫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赖潭平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64,389,8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4307%
提案3.00《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6,156,4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
提案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6,156,4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
提案5.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6,156,4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
提案6.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6,156,4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
提案7.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6,156,4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
提案8.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6,156,4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提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提案9.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6,156,4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提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提案10.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96,156,4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提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