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长鑫贰号)

查股网  2024-10-19  绿康生化(002868)公司公告

上市公司: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绿康生化股票代码:002868.SZ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饶市长鑫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住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产业园A区5号楼7楼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产业园A区5号楼7楼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绿康生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绿康生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8

四、本次股份转让的审批程序 ...... 10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 10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一、备查文件 ...... 15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6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绿康生化、上市公司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鑫贰号上饶市长鑫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百兴房地产江苏百兴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转让2024年10月17日,长鑫贰号与百兴房地产签署《百兴房地产与上饶市长鑫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百兴房地产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长鑫贰号持有的上市公司7,770,79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目标股份长鑫贰号持有的上市公司7,770,79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饶市长鑫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总额3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饶市弘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产业园A区5号楼7楼
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产业园A区5号楼7楼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MA7G4LP29R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2022-02-17
合伙期限2022-02-17 至 2052-02-16

2、合伙人基本情况

序号合伙人性质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普通合伙人上饶市弘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3001.00%
2有限合伙人上饶市长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9,70099.00%

3、委派代表

姓名曾用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常姣娇-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上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业务需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5,541,58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55,415,837股)的10.0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7,770,79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长鑫贰号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
长鑫贰号15,541,58410.007,770,7925.0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

签订时间:2024年10月17日

签订主体:

卖方:长鑫贰号

买方:百兴房地产

(二)本次股份转让

卖方同意向买方协议转让,而买方同意向卖方协议受让不附带权益负担的目

标股份以及目标股份在转让日所附带的一切权利和利益。本次股份转让于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时完成。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转让价款

(1)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110,000,000元 (“转让价款”) ,对应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4.16元(按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每股价格”)。

(2)在本协议签订之后至转让日前,上市公司有转增股本、配股、送红股等除权除息情形并导致股份总数增加,则目标股份的数量与每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以确保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比例及买方应支付的转让价款总额不变;转让日之前,若上市公司因前述除权除息外的其他原因增发股份导致卖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降低的,则本协议终止。

如上市公司因回购股份等事宜导致股份总数减少,则本协议约定的目标股份数量、每股价格、转让价款总额均不发生变化,目标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权比例相应调整。

2、转让价款的支付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备齐应由各自准备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文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资料以取得关于目标股份协议转让的合规性确认函(“合规确认函”)。

(2)自本次股份转让获得合规确认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向卖方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即人民币110,000,000元:

(3)若买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应按照迟延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四)目标股份的交割

1、自买方向卖方支付完毕转让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将目标股份过户至买方A股证券账户的相关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自目标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买方即成为目标股份的唯一所有权人,拥有对目标股份完整的处置权和收益权。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补充和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变更和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和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协议于下述情形下终止:

(1)本协议于双方的权利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2)双方可在转让日前任何时候经协议一致而终止本协议;

(3)倘若在转让日前,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其在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中向另一方做出的陈述、保证或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或信息被发现为虚假、不准确、有重大遗漏或有误导性,则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有关规定,在接到另一方发出要求纠正或进行弥补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及时纠正或未能作出有效弥补以消除不利影响,导致本次股份转让无法完成或无法顺利完成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转让日前,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从而使本次股份转让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相悖导致实质无法开展,且双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以通知其他方解除本协议。

(6)自本协签署之日起180日内,本次股份转让未取得合规确认函,本协议自动解除。

四、本次股份转让的审批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股权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情况

长鑫贰号于2022年12月24日披露了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次权益变动前,长鑫贰号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前次权益变动后,长鑫贰号持有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15,541,584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00%。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饶市长鑫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常姣娇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1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营业执照》及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江苏百兴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上饶市长鑫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园区大道6号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福建省南平市
股票简称绿康生化股票代码002868.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饶市长鑫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产业园A区5号楼7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 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5,541,584股 持股比例:1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股份数量:减少7,770,792股 变动股份比例:减少5.00% 变动后持股数量:7,770,792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或增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通过,并在中
基本情况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饶市长鑫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常姣娇

2024年10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饶市长鑫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常姣娇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