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溢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作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3、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对外担保需事先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其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君柱 向吉英 司贤利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