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溢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签署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签署《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与深圳镓华微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他各相关方签署《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君柱 向吉英 司贤利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