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8  香山股份(002870)公司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高路峰之一致行动人上海睿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睿增”)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起始日解除质押日期质权人
上海睿增2,020,000100%1.53%2022.6.72023.7.1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路峰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累计质押数量 (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 (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 (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高路峰7,051,2755.34%00.00%0.00%00.00%00.00%
宁波睿高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110,0000.84%00.00%0.00%00.00%00.00%
上海睿增2,020,0001.53%00.00%0.00%00.00%00.00%
合计10,181,2757.71%00.00%0.00%00.00%00.00%

注:上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公司将持续关注高路峰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