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赵玉昆、陈博、王咸车)

查股网  2024-11-29  香山股份(002870)公司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香山股份股票代码:002870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1姓名:赵玉昆住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姓名:陈博住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3姓名:王咸车住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股份变动性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数量不变。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香山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义务披露人赵玉昆、陈博、王咸车
《一致行动协议》赵玉昆与陈博、王咸车2022年7月8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赵玉昆与陈博、王咸车2024年11月28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赵玉昆、陈博、王咸车三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其持有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赵玉昆: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及澳门永久居留权,现住址为中山市东区******,身份证号为440620195408******,通讯地址为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陈博,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住址为中山市石岐区******,身份证号为440620195401******,通讯地址为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王咸车: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住址为中山市东区******,身份证号为420122196407******,通讯地址为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赵玉昆、陈博、王咸车于2022年7月8日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建立一致行动关系。

鉴于赵玉昆先生已不在上市公司担任实质性职务,且也不负责上市公司的具体事务,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并于2024年11月28日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鉴于赵玉昆先生已不在上市公司担任实质性职务,且也不负责上市公司的具体事务,经赵玉昆、陈博、王咸车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并于2024年11月28日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明确在未来12个月增减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赵玉昆、陈博、王咸车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不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及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赵玉昆合计持有股份24,900,00018.85%24,900,00018.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24,900,00018.85%24,900,00018.85%
陈博合计持有股份8,297,9256.28%8,297,9256.2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297,9256.28%8,297,9256.28%
有限售条件股份----
王咸车合计持有股份4,152,0753.14%4,152,0753.1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38,0190.79%1,038,0190.79%
有限售条件股份3,114,0562.36%3,114,0562.36%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不变。

三、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赵玉昆

乙方:陈博丙方:王咸车(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单独称“一方”)鉴于甲方目前已不在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担任实质性职务,也不负责上市公司的具体事务,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并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如下:

1、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于2022年7月8日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终止。

2、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在上述《一致行动协议》中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3、各方确认,在各方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各方均遵守了该等协议的各项约定,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各方对该等协议的订立、履行和终止均不存在任何争议、异议或纠纷,各方不会就此提出任何诉求或主张。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8日,签署地:广东中山市。

四、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赵玉昆、陈博、王咸车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往来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4、 本报告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联系电话:0760-23320821联系传真:0760-882663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玉昆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 博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咸车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玉昆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 博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咸车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中山市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股票代码0028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赵玉昆、陈博、王咸车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持股 数量不再合并计算)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赵玉昆24,900,00018.85%
陈博8,297,9256.28%
王咸车4,152,0753.1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信息披露义务人赵玉昆、陈博、王咸车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不变。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4年11月28日 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明确在未来12个月增减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玉昆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 博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咸车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