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控股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均胜电子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24年12月16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继续增持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均胜电子将基于对上市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获得增持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均胜电子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963,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5148%,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5,865,811元,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时间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金额(元)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增持方式 |
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10日 | 982,000 | 30,964,884 | 0.7435% | 集中竞价 |
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8日 | 1,016,600 | 36,146,927 | 0.7697% | 集中竞价 |
2025年2月28日 | 3,964,400 | 138,754,000 | 3.0016% | 大宗交易 |
累计 | 5,963,000 | 205,865,811 | 4.5148% | - |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均胜电子将继续按照计划增持股份,累计增持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及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计划已达增持金额下限,后续增持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提前完成的情况。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形,均胜电子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