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