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修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二、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预案进行了修订。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内容符合有关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上述审议事项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樊培银:
宋银立:
高 科:
2023年 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