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查验,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青岛伟隆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科技”)提供担保事项外,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5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4%;实际发生的担保总余额0万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万元;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公司根据未来战略规划并结合公司聚焦主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转让持有海洋科技59.96%股权,转让后,海洋科技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同时,公司决定终止对海洋科技的担保。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樊培银:
宋银立:
高 科: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