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简称:新天药业证券代码:002873债券简称:新天转债债券代码:128091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高新路80号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高新路80号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大宗交易减持)
签署日期:2023年7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所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天药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释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2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新天药业/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天生物 | 指 | 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控股股东新天生物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新天药业股份之行为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贰仟万元整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高新路80号 |
法定代表人 | 董大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152145917666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非金融性投资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须持行政许可证经营)) |
经营期限 | 2001-07-30至2031-07-30 |
通讯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高新路80号 |
主要股东 | 董大伦认缴出资额1,000万人民币; 董竹认缴出资额1,000万人民币 |
2、主要负责人情况
董大伦先生担任新天生物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是新天生物的主要负责人。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董大伦 | 男 | 520112196403XXXXXX | 执行董事 | 中国大陆 | 上海 |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天生物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资产配置计划及资金需求减持新天药业的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新天药业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股东财务安排,继续减少其在新天药业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减持比例达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天生物持有公司股份45,568,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8946%,为公司控股股东。
2021年7月16日至2023年7月1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8,023,500股,累计减持比例达4.9999%。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天生物持有公司股份77,763,6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549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新天生物 | 大宗交易 | 2021.7.16 | 15.53 | 2,300,000 | 1.9631% |
大宗交易 | 2022.9.7 | 14.21 | 3,300,000 | 1.9912% | |
大宗交易 | 2023.7.11 | 11.53 | 2,423,500 | 1.0456% | |
合计 | — | — | 8,023,500 | 4.9999% |
注: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0日、2022年10月28日分别实施了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4股)、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4股),上表中减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为每次减持时的实时数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新天生物 | 合计持有股份数 | 45,568,962 | 38.8946% | 77,763,666 | 33.549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5,568,962 | 38.8946% | 77,763,666 | 33.549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是指在2021年7月16日以前所持有的股份数;
2、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0日、2022年10月28日实施了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转增4股)、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4股),导致了新天生物持股数量的变化;
3、除减持影响外,公司还存在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转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间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等情形,均可能导致新天生物持股比例的变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新天药业股票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天药业股票77,763,666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新天药业总股本的33.5497%;累计质押43,163,845股,质押部分占其持有新天药业股份总数的53.83%,占新天药业总股本的18.62%。剩余34,599,821股股份不存在股权质押、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除上述质押外,新天生物所持有的新天药业股份不存在其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股比例为
33.5497%,故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控股股东仍为新天生物,实际控制人仍为董大伦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贵州省贵阳市 |
股票简称 | 新天药业 | 股票代码 | 00287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地 |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高新路80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5,568,962股 持股比例:38.894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8,023,500股(为公司权益分派股份转增前后的实时数累加值) 变动比例:4.9999%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77,763,666股 变动后的持股比例:33.5497%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2023年7月11日期间 方式:大宗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新天药业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 ________董大伦
签署日期: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