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3年8月15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董大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议案》
(1)撤销股东大会部分提案
鉴于公司所处行业政策环境的变化,暂不能对2023年的后续整体市场环境进行精准判断,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董事会按照及时应变、谨慎决策的原则,决定撤销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增加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撤销提案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增加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不生效。公司后续将持续跟踪行业政策环境变化,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再次召集董事会会议审议调整股权激励计划2023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关联董事董大伦先生、王金华先生、王光平先生、王文意先生、季维嘉女士、何忠磊先生在本项议
案的表决中进行了回避。
(2)变更股东大会会议地点
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地点由“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北路3号7号楼会议室”变更至“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62号22楼(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撤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及变更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经过近30年在中药全产业链领域的发展、积累与沉淀,已拥有诸多疗效确切的优质产品和先进的研发管线,以及专业、稳健、合规的销售队伍和专业化的临床医学研究团队。基于公司“现代中药”的整体经营规划和医药品牌战略布局,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现有的全国营销网络,设立不超过30家分公司,主要负责实施公司产品上市后临床医学研究、品牌战略以及市场营销。进一步加强各区域及周边市场的临床医学研究与自主营销能力,持续开发公司产品的临床价值,并不断提升市场业务规模。
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分公司的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商业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加强公司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规范全体员工的岗位职责行为,防止发生商业违规行为,强化公司治理的长效预警机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制定《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商业合规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公司在商业合规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明
确商业合规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商业合规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