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上午10:00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根据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推进计划,未能在董事会召开3日前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召集人对此已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与会董事也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董大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中长期战略部署,结合现已形成中药创新药+中药配方颗粒+古代经典名方+保健食品的综合产业布局,以及未来大健康产业规划,为满足各业务板块的共同发展需要,实现公司长期持续增长与规模发展,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后的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中药提取物生产;保健用品(非食品)生产;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
产;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药品进出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下午16:0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6)。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