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鉴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紧急,未能在董事会召开3日前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召集人对此已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10:00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董大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快速、长期、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未来在适宜的时机推行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按
照相关监管规则予以注销。如相关监管规则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监管规则执行,并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