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3-097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622号)核准,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2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1元,共计募集资金民币31,702.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32.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币28,969.2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CDA40222)。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57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7.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7,7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用1,356.6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为16,373.39万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0〕0003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均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账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次账户注销前,公司相关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新天药业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大十字支行 | 521000135013000024079 | 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 | 851900000710907 | 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于2020年1月20日、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资金来源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万元) | 注销前账户余额(元)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大十字支行 | 521000135013000024079 | 6,179.18 | 1,556.0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 | 851900000710907 | 9,333.61 | 2,620.39 |
(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使用情况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大十字支行专户资金使用情况
“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6,910.5万元,项目建设地址拟为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云锦村,计划建设期24个月,自2019 年12月至2021年12月。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凝胶剂及合剂生产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6月,并将项目所涉及的制剂产线建设地点调整至已全面运行的制剂中心(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高新北路3号),项目主要产线暨提
取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不变(公告编号:2021-15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根据相关决议,将募集资金用于“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并已完成“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与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专户资金使用情况
“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7,317.57万元,项目建设地址拟为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云锦村,计划建设期24个月,自2019 年12月至2021年12月。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6月,并将项目所涉及的制剂产线建设地点调整至已全面运行的制剂中心(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高新北路3号),项目主要产线暨提取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不变(公告编号:2021-15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根据相关决议,将募集资金用于“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建设,并已完成“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建设,与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分别将上述账户做如下处理: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大十字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大十字支行”)
专户中的余额1,556.03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资金账户(中国工商银行乌当支行2402000909024201088),并已办理完交行大十字支行的注销手续;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招行贵阳分行”)专户中的余额2,620.39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资金账户(中国工商银行乌当支行2402000909024201088),并已办理完招行贵阳分行的注销手续。
交行大十字支行、招行贵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分别与交行大十字支行、招行贵阳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同时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完毕。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