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08  新天药业(002873)公司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鉴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紧急,未能在董事会召开3日前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召集人对此已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于2024年2月6日下午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董大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4日决议启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方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走势,为进一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决定在原定回购额度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所增加的回购股份资金来

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继续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有利于促进公司继续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