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8  新天药业(00287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8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走势,为进一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决定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继续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2024年2月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继续回购股份报告书及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次继续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2月6日期间,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16,300股,占公司2024年2月5日总股本231,514,155股的2.4691%;成交总金额为47,949,939.86元(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9.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7元/股。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继续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二、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4日决议启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方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走势,为进一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决定在原定回购额度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所增加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变,仍为12.00元/股,根据该回购价格上限及增加后的回购资金总额相应调整前期预计的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外,公司本次继续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有利于促进公司继续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

四、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审议程序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根据《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回购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应当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