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公司拟将前期于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2日期间所回购的4,017,200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并注销,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29,450,267股减少至225,433,067股,注册资本也将做相应调整。(变动前股份数量截至2024年9月11日,具体应以注销时公司的实际股本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债权。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登记方式如下:
申报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北路3号7号楼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登记联系人:王光平、王伟
登记联系电话:0851-86298482
登记联系传真:0851-86298482
邮编:550000
联系邮箱:002873@xtyyoa.com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