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关于对外转让药品上市许可及相关生产技术的进展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转让药品上市许可及相关生产技术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药品上市许可及相关生产技术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化学药品“盐酸班布特罗颗粒”闲置的上市许可及相关生产技术以人民币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贵州药小子制药有限公司(据公开信息查询,其已更名为:贵州黔药集团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购买方”),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董事会决议与购买方订立了转让协议。
近日,购买方根据《药品上市许可转让合同》向公司支付了第三期转让款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盘活闲置无形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同时整合资源优势,向核心领域聚焦,更好地发挥公司中药产业优势,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药品上市许可及相关生产技术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化学药品“盐酸班布特罗颗粒”闲置的上市许可及相关生产技术以人民币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购买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转让药品上市许可及相关生产技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购买方根据与公司签订的《药品上市许可转让合同》向公司支付了第一期转让款500万元;2024年9月18日,购买方根据与公司签订的《药品上市许可转让合同》向公司支付了第二期转让款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转让药品上市许可及相关生产技术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2024年11月13日,购买方根据《药品上市许可转让合同》向公司支付了第三期转让款5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根据前述《药品上市许可转让合同》累计已收到全部转让款2,000万元,本次药品上市许可转让事项已经完成。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