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主体及新天转债终止评级的公告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主体及“新天转债”终止评级的公告
东方金诚公告【2024】0480号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受托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药业”或“公司”)及其发行的“2019年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新天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2024年6月7日,东方金诚对新天药业主体及“新天转债”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维持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新天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结果自评级报告日起至到期兑付日有效。
东方金诚关注到,2024年11月14日,新天药业发布《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新天转债”的公告》称,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13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新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05元/股的130%(即10.47元/股),符合“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的提前赎回条件,触发了“新天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新天转债”赎回价格为102.16元/张(含息、含税)。“新天转债”的赎回日为2024年12月6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天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新天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鉴于公司已将未转股的“新天转债”全部赎回,且“新天转债”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东方金诚评级业务相关制度,东方金诚决定终止对新天药业主体及“新天转债”的评级,自本公告出具日起不再更新关于新天药业主体及“新天转债”的评级结果。
特此公告。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特别声明:
本公告的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均归东方金诚所有。除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外,委托方、受评对象等任何使用者未经东方金诚书面授权,不得用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证券业务活动或其他用途。本公告仅为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第三方参考意见,并非是对某种决策的结论或建议。东方金诚不对发行人使用/引用本公告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也不对任何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和投资损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