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奈儿: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1号)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2,416,27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7.58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2,151.5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85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40.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7日到达公司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483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月12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三方均严格按照以上协议约定执行。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公
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次销户前,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用途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812007888880010005 | 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 | 755901628210210 | 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运营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变更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变更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原开立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也于近日完成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银行账户 | 用途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 73160122000363945 | 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 | 338200100100157636 | 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 |
四、备查文件
相关银行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