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奈儿: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关于对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374号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奈儿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月29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369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
2023年12月15日,安奈儿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奈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奈儿科技”)与深圳创新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新科”)、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数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广电”)签订采购和销售合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安奈儿科技向深圳创新科预付的算力设备采购款及相关税额合计44,435,096.69元。因上述采购和销售合同可能无法正常履行,且存在资金可能无法收回的风险,安奈儿科技将上述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22,217,548.35元。因未能取得与上述购销交
易相关的进一步详细资料和信息,我们无法就上述购销交易的实质和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我们无法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些事项对安奈儿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发表了保留意见。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安奈儿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审计准则所述的广泛性影响,原因如下: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安奈儿公司财务报表的少数科目,不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不会影响安奈儿公司2023年度盈亏性质,不会导致安奈儿公司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不会对安奈儿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因此,我们认为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安奈儿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安奈儿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考虑影响金额后公司盈亏性质是否发生变化
由于无法就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这些事项对报告期内安奈儿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的影响金额。安奈儿公司2023年度盈亏性质不会因保留事项发生变化。
四、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我们在审计中使用的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相关情况如下:
选取的基准:营业收入
使用的百分比:1.5%
选取依据: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对于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影响重大,因此重要性水平的基准选择营业收入。
计算结果:12,085,954.24元
上述基准及百分比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
五、使用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安奈儿公司为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肖林(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泽敏
中 国·上海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