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奈儿: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朝南)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林朝南,作为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2023年度中,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林朝南,出生于197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主要从事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与公司治理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建发合诚(603909.SH)独立董事、欣贺股份(003016.SZ)监事会主席。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于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林朝南 | 9 | 9 | 0 | 0 | 否 | 3 |
(二)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于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林朝南 | 2023年召开的审计委员会 | |||
应参加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3 | 3 | 0 | 0 | |
2023年召开的提名委员会 | ||||
应参加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1 | 1 | 0 | 0 |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召集并主持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提名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等情况进行了讨论与审阅,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机制等事项。自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以来,公司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3年度在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委托独立董事刘书锦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职责。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了公司的总经理暨首席执行官、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的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们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已针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充分发挥和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后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朝南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