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娜)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本人张娜作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于2022年1月20日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 出席会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 出席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9 | 7 | 2 | 0 | 0 | 否 | 1 |
2、 投票表决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之前,我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董事会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本着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在任期内参加的董事会中,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年04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3)《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5)《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6)《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7)《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2022年07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3、2022年07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4、2022年08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 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年度,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共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具体执行,深入了解公司最新经营动态;始终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实时关注涉及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提出建议。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履职情况 在本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与公司保持良好沟通,公司定期、不定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面谈等形式向我们汇报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信息披露、内部管理相关情况,以确保最大程度上全面、及时、完整的掌握公司情况。
3、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学习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六、 其他事项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张娜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