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